使得到工会的同意,企业标准也无法降低额外的风险。基于这一理解,第一区 (RJ) 地区劳动法一名港口服务技术人员全额支付额外风险。公司根据工人实际面临风险的时间按比例支付福利。 披露 公司无法减少额外的技术端口 服务 该员工表示,她一直在危险地点工作,并且根据第 4,860/1965 号法律第 14 条,她正确收到了额外付款,直到 2000 年,公司通过规范性文书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据该工人称,风险溢价是在被认为有风险的服务期间支付的,直到危险的原因被消除或消除为止。因此,雇主不能单方面限制雇员的权利,并将百分比维持在法律规定以下(工人工资的40%)。
里约热内卢公司在辩护中辩称,规定员工 WhatsApp 数据 实际上面临某种风险的工作日比例的内部规则得到了港口工人工会的认可。 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员工的请求,但她提出上诉。TRT-1 案件法官接受了工人的请求,因为她认为任何商业规范都不能禁止全额支付额外付款的权利(第 4,860/1965 号法律第 14 条明确规定) ),即使得到了类别联盟的同意。法官认为,这是公共秩序的规则,保证了最低限度的文明水平,因此与集体谈判相悖。 法官补充说,为了允许按比例支付额外风险,雇主必须证明使用能够准确测量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暴露在不利条件下的时间的控制措施。地区.风险. 来自 TRT-1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数据律师见解 卡尔奇尼教授指出了解释这一现象的另一个因素:“与最初的想法相反,劳工司法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支持新的立法指导方针”。 即便如此,近年来引用第 13,467 号法律提起的劳动诉讼仍大幅增加。总数从 2018 年初的略高于 60 万跃升至今天的近 600 万,几乎增加了十倍。 数据律师见解 卡尔奇尼认为这一运动是意料之中的:既因为它是“需要法官更好地解释和应用的新立法”,又因为改革“影响了传统上属于工人的权利”。但教授也表示,他相信这一增长的数字趋于正常化。 2020 年,涉及劳动改革和 Covid-19 的行动也大幅增加。在新的冠状病毒危机开始时,与这两个主题相关的进程数量急剧增长。 |